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办理的FORM E原产地证也叫做“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”,其中包括印度尼西亚、越南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老挝、文莱、柬埔寨等十国出口规定的产品。简称 为“FORME产地证”是一种可以享受进口国关税特遇区域优惠性的原产地证,在我国主要是由各地分区的海关出具。 东盟原产地证自2004年1月1日起有国家质检总局授权设在各地的检验疫机构负责试行签发,所才采用的证书文本是格式E,也就是FORM E原产地证书,
原产地标准:
货物原产情况应如实申报,一批货物中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各自符合原产地标准。如果一批货物中含不同规格的类似商品或备件,每项产品都要符合原产地标准。
关于东盟FORM E产地证如有以下问题,我司将为您解答:
问:原产地证FORM E第13栏中的THIRD PARTY INVOICING的选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勾选?
答:东盟FORM E产地证中的THIRD PARTY INVOICING什么时候都可以勾选,我们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来勾选,但是正常情况下FORM E原产地证在第7栏货描下显示离岸公司才允许勾选,如果是大陆公司则只能想其他办法签发。
问:FORM E原产地证大陆公司在第7栏打钩第三方发票需要什么资料?
答:我们有FORM E原产地证格式书,贵公司填好发给我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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